公司治理

永續發展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成立

本公司於113年11月13日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本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每年至少開會1次並提報董事會。

編組執行情形

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協助本委員會推行各項計畫,涵蓋下列編組任務,並向本委員會呈報永續發展之執行情形:

委員會之職權事項

  • 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 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 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 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各任務推動小組

主導、執行任務分配,公司治理課參與每個推動小組協調各部門作業。

 

  1.  公司治理小組:
    • 負責公司治理之法令遵循、訂定合理之薪酬政策及員工績效考核制度、教育訓練,及利害關係人溝通機制,以實踐公司永續發展之目標。
       
  2. 永續環境小組:
    • 負責環境管理制度、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評估永續轉型、提升資源使用率、氣候變遷因應機制,及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達成環境永續之目標。 

  3. 社會公益小組:
    • 負責人權管理政策與程序、遵循人權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建立組織內所有成員(如員工、子公司、合資等)及價值鏈重要成員內外部溝通、評估相關風險及管理機制,及促進社區發展及文化發展,以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4. 永續資訊揭露小組:
    • 負責永續資訊管理政策、遵循永續資訊揭露之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等,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永續資訊,以提升永續資訊透明度。 跨部門小組執行前項編組之業務、彙整執行計畫或其他永續相關事務,並向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或本委員會提報執行成果。

組織成員

本屆委員任期:113年11月13日至114年06月14日止

身份別 姓名 備註
董  事  長 李忠良  
董     事 李界羲  
獨立董事 賀士郡 召集人
獨立董事 朱立聖  
獨立董事 林水永  
獨立董事 杜孟真  
永續長 王培煜  

 

 

運作情形

113年第一屆(113.11.13-114.06.14)

 

職稱 姓名 首次會議 實際出席 委託出席 應出席 實際出席率
董事長 李忠良 V 1 0 1 100%
總經理 李界羲 V 1 0 1 100%
獨立董事 賀士郡 V 1 0 1 100%
獨立董事 朱立聖 V 1 0 1 100%
獨立董事 林水永 V 1 0 1 100%
獨立董事 杜孟真 V 1 0 1 100%

 

決議情形

提名委員會 議案內容及決議結果 檔案 向董事會報告之日期

第一屆

第一次

董事會通過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依組織規程推選召集人案。永續發展委員會決議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一致推選李界羲先生擔任第一屆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集人。 永續發展委員會執行報告 11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