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108 年 6 月 18 日成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有三位,每季至少開會一次。

委員會之職權事項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組織成員

本屆委員任期:111年06月15日至114年06月14日止

身份別姓名備註
獨立董事賀士郡召集人
獨立董事朱立聖 
獨立董事林水永 
獨立董事杜孟真113.06.12 就任

 

年度出席情形運作情形
112年報告書報告書
111年報告書報告書
110年報告書報告書
109年報告書報告書
108年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