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審計品質指標 (AQIs)
審計品質指標 (AQIs)
董事會評估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程序及具體評估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標準
評估結果如下:
本年度財務報表委任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唐嘉鍵及陳雅琳會計師簽證,經評估二位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均符合無虞。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審計品質指標(AQIs)」外,並依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標準與13項 AQI 指標進行評估。經確認會計師與本公司除簽證及財稅案件之費用外,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會計師家庭成員亦不違反獨立性要求,以及參考 AQI 指標資訊,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查核經驗與受訓時數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持續導入數位審計工具,提高審計品質。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經 113年3月13日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提報113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董事會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事實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再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最近一次評估經113/03/13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後,並提報113/03/13董事會決議通過。 評估機制如下:
- 確認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與公司及董事均非關係人。
- 遵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辦理簽證會計師之輪替。
- 取得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之 13 項審計品質指標(AQIs)資訊, 並依據主管機關發布之「審計委員會解讀審計品質指標 (AQI)指引」,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及查核團隊之審計品質。
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標準
項次 | 評估項目 | 評估結果 | 是否符合獨立性 |
---|---|---|---|
一、財務利益及融資保證事項: | |||
1-1 | 受委任會計師與本公司有無「共同投資或利益分享之關係」 | 無 | 是 |
1-2 | 受委任會計師與本公司有無「相互融資或保證關係」 | 無 | 是 |
1-3 | 受委任會計師與本公司董監經理人有無「其他重大商業關係」 | 無 | 是 |
1-4 | 受委任會計師與本公司之間有無其他「直接財務利益」 | 無 | 是 |
1-5 | 受委任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是否有其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 | 無 | 是 |
1-6 | 受委任會計師與本公司之控制或從屬公司是否有「重大財務利益」 | 無 | 是 |
1-7 | 會計師事務所之主要查核人員與本公司是否有「重大財務利益」 | 無 | 是 |
1-8 | 會計師事務所之主要查核人員與本公司是否有「相互融資或保證關係」 | 無 | 是 |
項次 | 評估項目 | 評估結果 | 是否符合獨立性 |
---|---|---|---|
二、受聘或擔任本公司之職務: | |||
2-1 | 簽證會計師目前或最近二年擔內任本公司之董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 無 | 是 |
2-2 | 確定於未來期間將擔任本公司之董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 無 | 是 |
2-3 | 會計師之配偶等親屬,目前或最近二年內擔任本公司之董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 無 | 是 |
2-4 | 會計師以其他形式,實質為本公司提供董監事、經理人或相當職務之人 | 無 | 是 |
2-5 | 擔任本公司對其具有控制能力之他公司之董監事 | 無 | 是 |
2-6 | 受本公司之聘雇擔任經常性工作,支領固定薪給 | 無 | 是 |
項次 | 評估項目 | 評估結果 | 是否符合獨立性 |
---|---|---|---|
三、非審計業務事項: | |||
3-1 | 為本公司提供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且有重大影響與具高度主觀之評價服務事項 | 無 | 是 |
3-2 | 協助提供記帳服務、內部稽核服務、短期人員派遣服務及代為招聘高階管理人員或理財服務 | 無 | 是 |
項次 | 評估項目 | 評估結果 | 是否符合獨立性 |
---|---|---|---|
四、其他: | |||
4-1 | 接受本公司價值重大之餽贈或禮品 | 無 | 是 |
4-2 | 接受本公司之董監事、經理人價值重大之餽贈或禮品 | 無 | 是 |
4-3 | 與本公司簽訂與查核案件之或有公費事項或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外之任何酬金 | 無 | 是 |
4-4 | 連續七年未更換查核簽證會計師 | 無 | 是 |
4-5 | 是否取得簽證會計師之審計品質報告(AQI)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