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一、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會計師每年至少2次與獨立董事就公司財務查核及發現狀況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並對公司有重大影響之法令修訂情形充分向獨立董事說明。
Ø 110年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二、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每年至少四次,透過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報告本公司財務狀況,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與內控查核及追蹤情形,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三、會計師與公司治理單位溝通情形
依審計準則第62號公報規範「與受查者治理單位之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