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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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職權事項 |
公司於108年6月18日成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有三位,每季至少開會一次。 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1.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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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於100年11月28日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其主要功能係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 每年至少開會2次: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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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成員 |
本屆委員任期:111年06月15日至114年06月14日止。 召集人:賀士郡 委 員:朱立聖 委 員:林水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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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委員任期:111年06月15日至114年06月14日止。 召集人:賀士郡 委 員:朱立聖 委 員:林水永 |
出席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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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情形 |
108年 |
10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