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向股東會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故本公司在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時,不僅考量董事(含獨立董事)本身之專業背景,多元化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本公司第19屆董事會由12位董事組成,包含4位獨立董事及8位(法人代表)董事。成員專業背景涵蓋財金、商務、管理、理工、建築、法律、財務及網路科技等多面向專業性領域。可從不同角度給予專業意見,對提升公司經營績效及管理效率有莫大助益。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情形如下: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