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於108年11月11日第18屆第4次董事會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

依據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本公司董事會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評估範圍可包括整體董事會及個別董事成員或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結果:

 

Ø 109年績效評估結果

 

Ø 110年績效評估結果

 

Ø 111年績效評估結果

 

 

董事及監察人之進修情形:

 

Ø 112年 進修情形

 

Ø 111年 進修情形